2018年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的第一年。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2019兩會發言人張業遂亮出了這一年全國人大的“成績單”,其中在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監督方面亮點頻出。
“去年,一次大會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監察法,通過有關重大問題的決定事項4件;常委會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件。”張業遂介紹說,其中的一個亮點就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填補了我國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法律空白,與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構建起立體、嚴密的生態環境法治網。
在履行立法職責的同時,“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監督職責,不斷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張業遂從三個方面概括了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開局之年的監督工作。
第一個方面是推動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張業遂著重提出,在2018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組織開展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安排聽取審議了四個環境保護方面的報告。
第二個方面是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增強監督的實效。張業遂介紹說:“去年開展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敢于動真碰硬,開展隨機抽查;召開五級人大代表和群眾代表、專家學者的座談會;推動政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學法、用法、普法。執法檢查報告不掩飾問題,列舉了一批抽查發現的典型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加開一次常委會會議,聽取審議執法檢查報告,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涉及22家企業的38個問題點名曝光,使執法檢查的監督實效得到有效增強。
第三個方面是加強司法監督。全國人大常委會歷史上首次對“兩高”工作開展了專題詢問,這是支持和保障司法改革、促進司法公正的一項具體舉措,也是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的一次積極探索和實踐創新。
在談到2019年立法工作時,張業遂表示,2019年的立法任務的確非常重。
“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課題、新任務。”張業遂表示,要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立法。包括抓緊審議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繼續審議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和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制定長江保護法,為保護長江提供堅強的法制保障。